该标准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(Ag)、砷(As)、钡(Ba)、铍(Be)、铋(Bi)、镉(Cd)、 铬(Cr)、钴(Co)、铜(Cu)、锂(Li)、锰(Mn)、钼(Mo)、镍(Ni)、锑(Sb)、锶(Sr)、 铅(Pb)、铊(Tl)、钒(V)和锌(Zn)共 19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。
当取样量为 0.1 g、消解后定容体积为 50 ml 时,19 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0.02 mg/kg~5 mg/kg, 测定下限为 0.08 mg/kg~20 mg/kg,详见附录。
当取样量为 0.1 g、消解后定容体积为 50 ml 时,19 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0.02 mg/kg~5 mg/kg, 测定下限为 0.08 mg/kg~20 mg/kg,详见附录。